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寺廟香客大樓等單位,實際經營旅宿業務,現行法規要求必須完成旅館業登記,10年期限的「落日條款」在今年1月21日到期。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登記期限再展延5年,至2030年1月21日。
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等單位,長年以來經營旅宿業務,為特定對象提供服務,不過因為無須相關旅館業登記與管理,遭到一般旅館業認為不公,立法院於2015年修法,要求「非以營利為目的且供特定對象住宿的場所而有盈利者」,應納入旅館管理,並給予10年落日條款,須於2025年1月21日前完成旅館業登記。
今天朝野立委表決通過國民黨團的再修正動議,將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申請旅館業登記時間「落日條款」再展延5年,至2030年1月21日。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落日條款」再延5年。(陳愷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