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與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於去年7月間破獲販毒集團利用泰國人士來臺旅遊名義,以行李夾帶方式自泰國走私第二級毒品大麻,毛重共計13.955公斤,市值超過新臺幣2千萬元,企圖以一般旅容身分關關入境,航空警察局遂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泰國犯嫌將大麻毒品夾藏於託運行李內,惟早已被專案小組鎖定,於犯嫌領取上開行李欲通關時予以攔查,當場查獲託運行李箱內夾帶第二級毒品大麻共計13.955公斤,調查發現幕後涉案主嫌竟為小吃店負責人,主嫌以其合法經營的餐飲事業掩飾,與泰國當地毒品供應鏈合作,安排泰國女子以旅遊名義入境台灣,實則在行李中夾帶真空包裝大麻,企圖躲避檢查,毒品成功運抵台灣後,小吃店股東4人各司其職,協調分工接貨事宜,藉機牟取暴利,全案於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