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開車警局門口遭撞 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大成報/
13 年前
【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虎尾警分局大門口前清晨發生一件單純追撞車禍,但遭後方追撞之陳姓民眾(57年次)因前一夜喝酒喝到深夜,身上酒精尚未經肝臟代謝,等紅燈時,突然遭後方貨車追撞,員警前往處理並對雙方實施酒測,發現遭追撞之陳姓民眾酒測值高達0.82g/ml明顯超過法定值,警方依法將陳姓民眾依公共危險酒後駕車移送地檢署偵辦。

陳姓民眾於警方製作筆錄時,一直大呼倒楣,因為他前一天晚上喝酒喝到約凌晨1時許結束,到早上7點才要開車外出找朋友,本以為酒退了,結果在等紅燈時,卻被後方的來車撞上,並不是他開車去撞別人,卻因此吃上酒後駕車之官司,直說以後不敢再酒後開車了,至於撞上陳姓民眾之大貨車駕駛,對於一時不注意而追撞上前方駕駛,而害陳姓民眾要被移送法院,也感到很抱歉。

虎尾警分局長林文福表示,為了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分局除了督導所屬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外,也持續執行宣導工作,日前土庫分駐所長呂燈煌特地到餐廳宣導勿酒後開車,爾後分局也將加強取締與宣導,以達防制效果,也在此呼籲民眾為了自身與他人安全,請勿酒後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