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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光電子:公告本公司一O一年度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6 00:00
一﹑本公司訂民國一O二年七月二十日為配股基準日(即新股發行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O二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二)至一O二年七月二十日(星期六)止, 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一O二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親駕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100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二、本公司經一O二年六月十一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以一O一年度股東股利轉增資67,577,820元,發行新股6,757,782股,員工紅利389,716,319元,其中67,716,342元以現金發放,321,999,977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185,623 股,合計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10,943,405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09,434,050元一案,業 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案,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公司名稱: 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 1.電腦及其硬體、軟體、零件組件及週邊設備等之製造、經銷、買賣、及維護保養業務(列管業務除外)(不得經營電動玩具)。2.有關電腦程式設計及電腦資料處理業務。3.進出口貿易與代理國內外廠商產品報價、投標、經銷業務。4.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5.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6.F2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7.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8.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二十五號。(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 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在資本總額新台幣捌拾億元內,保留新台幣貳億元得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貳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分次發行,業經民國一OO年六月十日一OO年股東常會通過。(六)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股數及金額: 本公司原定股份總數八OO、OOO、OOO股,已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六七五、七七八、二O九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實收資本額計新台幣六、七五七、七八二、O九O元整,分次發行。(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0,943,405股,每股面額壹拾元,計新台幣109,434,050 元。2.依一O二年股東常會決議之發行條件如下:(1)將分配之股東股利新台幣67,577,8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757,782股,每股面額10元,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股計算,每壹仟股無償配發10股。分配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則由股東自除權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按面額折付至元為止),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2)自員工紅利新台幣389,716,319元中,提撥321,999,977元辦理員工紅利轉增資,以股東會前一日收盤價並考量除權息之影響後為76.93元計算發行新股4,185,623股,每股面額10元,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員工紅利發放事宜。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 686,721,614 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867,216,140 元整。(九)增資計劃概要: 充實營運資金。(十)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盈餘分配表, 暨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列載如后, 一O一年度、一OO年度、九十九年度財務報表之簽證會計師分別為王輝賢會計師及林鈞堯會計師、王輝賢會計師及林鈞堯會計師、王輝賢會計師及李燕松會計師。財務報告若有不實, 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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