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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誠:抗議是公民的權利

中央社/ 2013.06.25 00:00
(中央社記者蕭保祥台北25日電)大陸盲眼維權人士陳光誠今天在立法院答覆民眾問題,面對台灣因核四等政策有諸多抗議時表示,抗議是公民的權利,寧願在立院吵,也別把坦克拉到大街上。

陳光誠上午應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邀請,在立法院群賢樓9樓發表「人權是兩岸和平的基礎」演說,原本預定時間40分鐘,卻因民眾發問踴躍,超過預定時間約半小時。

當有與會者問陳光誠今天來到立法院,對現場因核四、12年國教等政策歧見,內有立法委員霸占主席台,外有民間團體抗議,感覺如何時,陳光誠答覆,抗議是公民的權利,只有少見才多怪。

陳光誠強調,寧願在立法院吵,也別把坦克拉到大街上。

另一民眾在發問時宣稱,美國侵犯許多國家,但「你(陳光誠)卻只罵中國不譴責美國的行為,你是漢奸」;對此,陳光誠表示,不管是哪個國家有侵權行為,哪怕是美國,例如史諾登事件,他都要堂堂正正的去指責它。

至於有人問他若在法律許可下是否願意見正在監獄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陳光誠說,如果台灣法律允許,為什麼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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