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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工作者的異想世界:請把自己當大人看待

立報/本報訊 2013.06.20 00:00
■褚士瑩

人要到幾歲才算長大?

台灣法律的角度上,16歲就是大人了。否則就不會規定法定工作年齡是16歲,意味著任何一個16歲的台灣年輕人,都有資格去街角的便利商店打工,跟無論36歲或是66歲的同事,在工作上享有作為員工同樣的權利、義務。

我們應該都不會認為,如果一位66歲從公務員崗位退休的長者,如果選擇在便利商店工作,可以因為自己認為小朋友不該亂花錢,所以不准小朋友買店裡面的糖果或零食,卻大搖大擺在店裡抽菸,平時櫃台後面放一個音量開得超大的手提電視,因為不喜歡冷氣還蓋著棉被躺在折疊行軍床上,即使尖峰時間收銀也慢吞吞,毫不在意大排長龍跟老顧客話家常,價錢總是打錯不說,還老是忘東忘西(或是故意不給集點貼紙),萬一被客訴的話,就指責店經理說現在年輕人怎麼可以這麼沒禮貌,不懂得敬老尊賢。我們作為一個普通的消費者,會因為他年紀的關係,接受這樣的便利商店員工才怪。

因為66歲並不是那麼老,「老」這件事情,並不能拿來任意改寫企業規則。

同樣的,如果一個16歲的工讀生,總是用「我還小啊!」當擋箭牌,所以商品嫌重搬不動,上架速度慢吞吞,貨都堆在走道影響進出,微波餐盒沒有即時放進冰箱,滋生細菌,讓顧客吃了拉肚子,顧客從網路書店訂的漫畫因為無聊想看,所以毫不在乎的先拆開來閱讀,「反正又沒有摺到」,值大夜班時,「覺得」沒什麼人所以索性關了店門躲在辦公室睡覺, 把快要到期的便當自己先收起來,等到報銷以後再拿出來用半價賣給同學,當作自己額外的收入,或是自己批貨放在櫃台旁邊「寄賣」,號稱「創意行銷」,恐怕也不會因此被店長接受罷。

因為16歲並不是那麼小,「小」這件事情,也不可以拿來作為不懂事的藉口。

最近我時常聽到有人提到沈芯菱這個名字,雖然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面,但我也跟大家一樣,在媒體讀過不少這位年輕很輕的網路公益家的故事。沈芯菱的童年成長在擺路邊攤的流動攤販家庭,居無定所,很貧困。她在11歲那年,看見阿公阿嬤因為倉庫裡賣不出去的3萬顆文旦非常煩惱,這個鄉下孩子,並沒有用「我還小,什麼都不能做」當藉口,而是用母親變賣珍愛的玉珮買來的二手電腦,還有學校電腦課學來的發送電子郵件,寄出一封封E-mail給各個公司的老闆,結果那年賣了3萬多斤的文旦。

隔年,小學五年級,她成立了台灣第一個農產品直銷網站。如今超過10年,已經成功賣出超過1百萬斤文旦到台灣各地,不只幫助了自己的阿公阿嬤,更幫到斗六地區曾經文旦滯銷的柚農們。

「這事很簡單。」她在訪問中一派輕鬆地回答記者。

▲副總統吳敦義(右2)2012年10月16日晚間出席十大傑出青年頒獎典禮,特別對社會服務類獲獎人沈芯菱(右)致敬,敬佩她從小發願幫助農民,還結合網路行銷農產品。(圖文/中央社)

不只是賣柚子,在成立農產品直銷網站的隔年,沈芯菱繼續用她的電腦,除了賣柚子,還成立一個集合國中小各科目多元領域的「安安免費教學網站」,透過這個免費的教學平台,幫助像她自己這樣欠缺教育資源的孩子,也有得到更好教育的機會。據說這個網站一開始原本只是想幫助同班的4、5個好朋友,沒想到藉著科技的力量,將近10年來已經幫助過將近5百萬名弱勢學童。

值得一提的是,她投入公益這10年以來,據說沒有接受任何贊助捐款,都是透過參加演講、寫作、比賽、拿獎學金,用這些個人收入來做公益,根據自己估計大概花了5百多萬元的,但她說並不覺得覺得自己在「做公益」,只是一路上不斷「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若說沈芯菱11歲就是大人了,我在生活中仍然看到許多30多歲的學生、上班族,過著比小學生還不負責任的生活,甚至會怪自己因為家境不夠貧困,父母管太多,所以才沒有機會發揮,聽了怎麼能不讓人為之氣結!

沒有人規定幾歲才算長大。但台灣法律規定16歲有工作權,美國政府規定成人護照更換也是16歲。如果你到了16歲,卻還沒有開始把自己當成大人,或還沒有辦法讓家人把自己當成大人看待,請至少承認這是個問題,並且開始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否則到了40歲,你仍然不會長大──相信我,我身邊就有著不少這樣充滿皺紋而且頭髮日漸稀疏的大孩子。

無論想出國,還是要做什麼重大的人生決定,請先把自己當做大人看,表現得像一個負責任的大人,是爭取家人支持絕對性的第一步。

▲北一女中、建中、景美女中及陽明高中4校,2013年4月9日合辦「擁有品格力,才有競爭力--品格青年高峰會議」,共同宣誓品格青年宣言,讓同學有機會與名人面對面對談。(圖文/姜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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