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表示,當年除了獨資興建「新舞臺」表演場地外,並持續16年捐贈新台幣約10億元予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協助基金會營運「新舞臺」。
不過,因應業務需要,中信金明年將搬遷到南港新總部大樓,為符合法令規定與確保股東權益,不得不出售包括「新舞臺」在內的信義區總部大樓。
中信金說,仍將一本初衷,盡最大努力持續支持藝文活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尋覓合適場地以興建更大、更好的藝文表演設施,持續捐贈、贊助相關藝文活動,並扶持台灣文創產業發展。
中信金呼籲,政府對於長期支持藝文活動、致力回饋社會的民間企業,能多所鼓勵,並透過公部門的力量協助尋覓合適場地,共同興建更符合各界需要的藝文表演場館,提供社會大眾更好的藝文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