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酒駕條例最嚴苛 乘客知情為阻止連坐罰1萬

NOWnews/
13 年前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根據酒駕新制上路全國大執法,其中台中市制定的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屬最嚴峻,該條文於上周送往市議會審查,條文包含強調「罰鍰加倍」和「同車連坐」責任,其中酒測值若超過0.15毫克,中央罰騎士1.5萬、汽車駕駛1萬9500元,但台中市不僅各多1倍,就連搭乘酒駕者車輛的成年人,也要連坐處分,恐支付1萬元的罰款。

據台中市酒醉駕車防制自治條例,包含台中市酒家、舞場、是聽歌唱等行業,或經交通局公告的特定行業中,都該設置代客叫車的告示牌,防止酒駕情況,違者則處1萬元罰緩。

另外,汽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若明知卻未阻止酒駕,也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處罰,並吊銷汽車牌照3個月。對此,不少人對於台中市政府所訂定的處罰比中央還嚴苛引發議論,議員邱素貞雖然表示支持,但也懷疑恐有一國兩制的情形發生。

議員張耀中指出,該條例的合理性與平等性有討論空間,尤其以處罰酒駕同車的乘客,如何舉證乘客知情酒駕讓人不禁懷疑。另有網友表示,雖然認同酒駕重罰,但同車連坐取締困難,比如計程車司機若酒駕,乘客怎麼會知道?也有網友質疑,萬一乘客喝到不省人事,要如何知道送他回家的駕駛也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