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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鋅超標121倍 林邊濕地毒爐碴16年未清

自由時報/ 2013.06.13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葉永騫、洪臣宏/綜合報導〕又傳土地污染悲歌!位於屏東縣林邊鄉國道三號末端,面積六公頃的濕地,十六年前遭回填有毒電弧爐碴及集塵灰,台南社區大學成員最近採樣檢測,多項重金屬含量仍嚴重超標,鄰近濕地、魚塭恐遭污染。

環團最近採樣 多項重金屬仍超標

台南社大成員搭乘台鐵經過林邊一帶,發現一片土地顏色明顯不對,利用GPS定位之後,今年三月七日、六月七日兩度到現場採樣檢測,結果鋅高達二十四萬二三三九毫克/公斤,超標一二一倍;銅三三九五毫克/公斤,超標八倍;鉛兩萬二七四七毫克/公斤,超標十一倍;鎘三五四毫克/公斤,約超標十七倍。另砷、鎳、鉻也都超標,濕地池水還呈現紅色,研判是爐碴中鐵質溶出。

業者申報回填爐石 卻夾雜集塵灰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表示,現場還有大量的集塵灰,肉眼就可以判斷有毒,回填業者地勇公司在申報回填的中鋼爐石之中,竟然夾雜有毒集塵灰及爐碴,應受最強烈譴責。

本報調查,地勇民國八十六年向高雄市環保局申請「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計畫」,經環保署核准後開始清運爐石等事業廢棄物,回填在林邊鄉鎮林段、富田段近六公頃低漥地區。

地主周川勝等人與地勇公司簽約時,地勇保證回填物合法,地主還支付每分地六萬元回填費用給地勇。另一方面,地勇又向中鋼收取清運費,等於兩邊賺錢。

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林邊鄉永樂村長蔡玉心具名向縣環保局及環保署檢舉廢棄物有毒,屏東縣環保局認為回填物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將地勇、中鋼、台糖等公司及十五名地主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但因環保署八十八年四月到現場採樣送驗重金屬合格,因此屏東地檢署裁定不起訴。

屏東環保局表示,全案雖不起訴,八十九年仍函文要求地勇將回填物清除,但因為爐石被認定為中鋼等產品,縣府無法強制要求清除,至今地勇未清運,縣府也很無奈。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表示,他懷疑當年環保署檢驗時刻意技術犯規或造假,隱瞞此事,呼籲檢調及監察院介入調查,中鋼也要出面說明清除數量、費用,並到現場指認回填物是否為中鋼爐石,他願意陪同調查。

屏東環保局說,既然有新的數據出現,將與環保署研議如何處理。蔡玉心要求環保署、環保局重新採樣檢測,並會同其他學術單位同步檢驗,且由第三方公證單位監督,避免檢驗結果出現爭議。

環署︰台南社大全量檢測法 數值較高

環保署廢管處長吳天基表示,台南社大採取全量檢測法跟環保署的溶出檢測法不同,全量檢測數值較高,環保署會蒐集國際作法檢討土壤污染檢測方式,不過,鋅超標通常來自電弧爐的爐碴,廢管處會瞭解此案;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如果污染到土壤及地下水,將要求地勇清除。記者昨天試著聯絡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但電話一直沒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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