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世銘/楊海杰/鄭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其他營利事業之董事或經理人,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1)陳世銘:陳世銘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景泰國際顧問董事長/創世紀顧問董事長(2)楊海杰:元揚開發董事(3)鄭雲:利挺建設董事長/富懋投資董事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