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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闖雪隧 狂飆20公里逃逸

自由時報/ 2013.06.11 00:00
最少可罰1萬2000元

〔自由時報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宜蘭市47歲鄭姓男子騎機車闖國道五號雪山隧道,不甩警方攔檢,途中還蛇行突圍警方的封鎖,國道警察追逐約20公里後,為免發生衝撞意外造成危險,讓機車逃離;事後警方以電話聯繫,詢問為何闖國道不服攔檢?鄭男只說「我有事」即掛上電話拒不到案,警方將開出3張罰單,最少可罰1萬2000元,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國道警察局第九警察隊7日晚上6時48分,接獲坪林行控中心通報,國五雪隧內北向27.2公里處有機車行駛;警方出動巡邏車前往攔檢,在雪隧北向19公里處追上機車,為免隧道內發生危險,國九隊在出隧道口後,即以手勢、警鳴器與擴音器,請機車靠邊停車。

這名男子騎乘125CC重型機車,對警方攔檢視若無睹且加速逃逸,時速70至80公里,國道警追入石碇隧道,2輛警車一前一後夾擊,但機車很會鑽,以蛇行方式從警車間隙逃離。

到了南港隧道,警方又加入一輛巡邏車支援,前面還有2輛警車設置2處攔截點,後面有輛警車包抄,員警都下車攔人,但機車強行衝過,員警雖拉到騎士手臂,但還是被逃脫。

國九隊沿路追趕,機車從國道五轉國道三,從南港聯絡道的橫科交流道下高速公路逃逸。警方表示,機車闖上國道案件不少,但拒絕攔檢恐怕是國道五的首例,機車騎士至少4次拒絕攔檢,感覺有挑釁味道,為免發生衝撞意外造成危險,才會讓機車有機會逃離。

騎士4次拒絕攔檢

國警8日根據車號找到車主,是住在宜蘭市的鄭姓男子,以電話聯繫要求到案說明,但鄭男說完「我有事」掛了電話後,這幾天都關機變成語音信箱。

鄭男涉公共危險罪嫌

國九隊表示,鄭男騎機車上高速公路、拒絕停車稽查,可各處3000元到6000元罰款,另在道路上蛇行可處6000元到2萬4000元罰款,3張罰單最少可罰1萬2000元,另鄭男行為危及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涉及公共危險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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