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起因即是中鋼、脫硫渣業者陳啟祥等合約糾紛,業者無法取得中鋼供應脫硫渣,才找上林益世
。而特偵組辦案過程中,查獲其中一家脫硫渣業者所寫紙條,指稱中鋼公司向業者索回每公噸新台幣80元,並以每月8000公噸計算,業者應行分期返還中鋼公司款項,檢方因此開始調查中鋼公司疑涉不法賤賣脫硫渣。
最高法院檢察署今天一口氣將前中鋼總經理陳振榮、前生產部副總經理歐朝華等6名高階主管提起公訴,由於檢察官
是以民國94年間承辦之脫硫渣銷售案事項起訴,被起訴6人中已有數人早已退休。
中鋼指出,脫硫渣是生產過程中產生之廢棄物,經環保機關准予再利用後,始以副產品方式進行銷售,並非中鋼主要產品,且脫硫渣售案之歷年來交易,均訂有相關作業規定,至於相關涉案員工於脫硫渣銷售業務上是否如特偵組所訴涉有不法,業經進入司法程序,將由法院依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