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相關產品是由台酒調製加工,難道台酒無法分辨伏特加與茅台?台酒副總經理蘇癸陽說,進口酒類由海關認定,既然有辦法通關,就是合法進口,台酒只是受客戶委託調製。
財政部關務署則表示,海關為避免業者以伏特加名義矇混進口其他管制酒類,貨品放行前會送至財政部核定的「進出口貨物送往外界化驗鑑定權威機構」鑑定;這次事件可能是鑑定機構的工作人員經驗不純熟或儀器不夠精密所致,將進一步釐清原因。
台酒昨發布聲明稿指出,該公司生產的玉山茅台酒自民國六十五年推出後廣受喜好,主要是在台灣銷售,但近兩、三年中國市場高粱酒類需求大量增加,也有部份客戶購買後自行出口至中國銷售的情形。
台酒解釋,該公司生產的玉山茅台酒除了規格化產品外,也接受經銷商客製化訂製,以玉山茅台酒為基酒、調合經銷商提供的半製品,依客戶需求產製符合中國消費者口味的產品。
台酒強調,立委所指進口六萬公升加味伏特加,是客製化客戶山東台酒酒業自行進口提供的調合用半製品,其進口相關程序台酒一無所悉;且山東台酒酒業只是台酒的經銷商,並非台酒的關係企業,台酒也未投資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