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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屏復健科劉必涵醫師談掌握腦中風後復健黃金時機

大成報/吳富正 2013.06.01 00:00

【大成報記者吳富正/屏東報導】

腦中風在國人十大死因排名始終位居前三名,所謂腦中風,就是指腦部血管病變而造成病人死亡或身體機能障礙;署立屏東醫院復健科劉必涵醫師表示,隨著民眾醫療知識越來越普遍、能夠及時發現旁人中風的徵狀而及早送醫治療,及現今醫療科技越來越進步,腦中風死亡率的確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但同時也讓更多的病人和家屬必須面對腦中風後的後遺症,包括肢體無力、吞嚥困難、喪失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平衡障礙,及認知障礙、中風後憂鬱等問題,往往使得原本健朗而日常生活可獨立自主的人,變成一個需要依賴他人在旁照護、甚至連基本的進食和如廁都有困難的人,增加病人和家屬身心負擔和降低其生活品質。

 署屏復健科指出,根據統計,腦中風病人當中,大約有15%的人死亡,大約有10%完全需要別人照護,大約有40%的人會留下中至重度的後遺症,有25%的人有輕微程度的後遺症,另外有10%的人可以恢復到幾乎和原來一樣;腦中風後復健的目的在於促進身體功能表現,減少併發症的發生,以提高病人的生活品質,簡單來說,就是希望透過復健治療,使病人因為疾病而造成身體的功能障礙能夠改善,而好的部份能夠繼續利用,盡量達到日常生活不需要依賴別人的程度,腦中風後若不接受復健治療,很有可能產生原本可避免的併發症,例如肌肉萎縮、關節孿縮等,更增加生活不便。

署屏復健科劉必涵醫師提及,以復健醫學的觀點來看,腦中風後可分為三期,分別為急性期、亞急性期、以及慢性期,復健醫學的介入在這三期當中都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謂腦中風後的黃金期指的就是急性期以及亞急性期,大約是腦中風後的半年內。腦中風後若生命徵象及神經學症狀已達穩定,便可以開始接受急性期的復健運動,包括練習病床上翻身、肢體關節活動等,預防褥瘡或是關節僵硬的產生;中風後的一周至半年內大致為亞急性期,復健目標在於促進誘發動作表現、訓練日常生活功能、增進患者獨立性,此時也可訓練病友使用輔具;進入慢性期之後,視個人恢復程度不同,部分病友仍需繼續門診復健治療,或是居於養護機構接受復健,治療目標在於將患者的存留功能發揮到最大並增進其生活品質。

 有些病友因為沒有中風後急性期或亞急性期復健的觀念,認為應該先回家休養個半年一年等體力慢慢恢復,而往往錯失了復健的黃金時機,產生肌肉萎縮、關節僵硬、肌耐力減少等等,此時再來接受復健的效果就不如一開始就復健的病友了,所以中風後盡快接受復健、把握治療的時機是非常重要的,應該在病情穩定之後,就要由復健科醫師擬定適合這個病友的復健計畫,設立短期目標及長期目標,由整個復健科團隊開始訓練。

 署屏復健科於治療實務中發現,大約八成的中風病患,經由復健的幫助可以恢復一定程度的行動及日常生活功能,所謂「醫學為人類增添生命,復健為生命增添歲月」,腦中風的確帶來失能的問題,但中風後的復健可透過上述的全方位治療,循序漸進的幫助病人恢復功能,降低對他人的依賴,重建個人的自信;早期開始復健評估和治療是確保最佳復健療效的不二法門,而另一方面,中風後復建卻也是一項長期抗戰任務,雖然在復健黃金期內功能恢復速度較快,運動成效也較明顯,但臨床上仍可以發現有些病友在慢性期後仍有持續進步的功能表現,所以中風後復健需要病友及家屬正確的觀念、積極的態度還有堅強的意志力。

 署立屏東醫院復健科目前積極推廣執行腦中風後盡早接受復健的概念,有完整的醫師及治療師團隊,寬敞明亮且設備充足的復健治療區,依據病友的病情訂定個人短期和長期復健目標,採用一對一復健治療模式,並且定期檢視病友的治療進度,相信各位腦中風病友能夠經由專業的復健治療,使殘存功能獲得最大的發揮,增進生活品質,重返家庭和社會,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署立屏東醫院-http://www.pntn.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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