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易發精機: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之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31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5/30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於102年05月30日董事會決議辦理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案。3.因應措施:一、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27,3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臺幣273,4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07月07日起至102年07月11日止。(二)換股基準日:民國102年07月11日。(三)無實體換發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2年07月2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一)舊股票已辦理過戶之股東:1.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2.請備妥下列檔案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1)全部舊票。(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申請書」。(3)填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4)股東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若股東持有之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除上檔案外,需另檢附:1.過戶轉讓申請書。2.證券交易稅繳款書。3.身分證影本乙份。4.股東印鑑卡乙張。(三)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檔案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四)郵寄辦理股票換發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檔案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五、股務相關作業處所:(一)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三)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四)電話:(02)2389-2999。(五)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六、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