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衛生局今天(28日)上午接到金門醫院通報指出,台中市61人旅遊團昨天(27日)下午5點到餐廳用餐後,今晨起陸續多人出現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15人急到金門醫院急診就醫;衛生局接獲通報前往醫院調查,以及用餐餐廳、採檢環境檢體6件。至下午15人就醫陸續離院,28日下午返台。
衛生局指出,這起台中市旅遊團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該團5月26日到金門旅遊,今日上午接獲金門醫院通報後,衛生局立即前往該團曾用餐的4家餐廳進行調查,醫院端亦同步採檢病患人體檢體5件,後續將持續追蹤檢驗結果。
餐廳稽查方面,現場針對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缺失,包含冷凍庫溫度未達攝氏零下18度、廚房地面積水、食材未墊高直接置於地面、調膳場所內發現病媒、未有食品作業人員體檢報告等,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逾期仍未改善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金門衛生局說,食品中毒定義「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1件食品中毒案件。若為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患者僅一人,亦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衛生局指出,衛生稽查人員前往製作現場稽查衛生情況,並抽驗刀具塗抹棉棒、砧板塗抹棉棒,共有6件環境檢體,全部寄送到台灣認證實驗室化驗,檢驗結果需1至2周。(責任編輯:許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