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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節能五都第一 新北獲頒500萬元獎金鼓勵

台灣好新聞/ 2013.05.30 00:00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在每年6月至9月辦理全國各縣市節能競賽,101年度新北市政府脫穎而出,榮獲五都第一名(全國第三名) 的好成績,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29日出席在市府舉行「新北綠產新策-產業節能篇」推動計畫記者會,親自頒給市府500萬元獎金,以鼓勵新北市政府持續參與夏季節電競賽。

圖說: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秘書長陳伸賢、經發局長葉惠青等出席「新北綠產新策-產業節能篇」推動記者會。(記者黃村杉攝)

秘書長陳伸賢表示,101年夏季新北市政府透過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委員會併同所屬機關:經濟發展局、環境保護局及教育局的共同努力下,新北市政府機關節電率提高至7.97%,服務業部門節電率達到17.36%,家庭部門節電率達到6.01%,榮獲五都第一(全國第三)的佳績。會中並與歐局長簽名見證製造業、服務業等響應節能措施,也分別授旗給節能減碳輔導團。

經濟發展局長葉惠青指出,節能減碳是全民運動,需要市民與政府的共同努力,為落實產業節電政策,今年起整合本府及中央資源成立新北產業節能減碳服務團,共同推動「能源大用戶自願節能」、「製造業節能減碳輔導」、「服務業11類用電場所能源使用管理」等三大主軸節能措施,預計每年節電5000萬度以上,相當於1.3萬個家庭的年用電量,約等同可提供本市瑞芳區約莫4萬多人口使用、節省3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1個深坑區面積大小的森林公園碳吸附量。

葉惠青表示,「能源大用戶自願節能」將輔導本市能源大用戶依能源管理法第9條規定訂定節能目標及節能計畫,並鼓勵設置太陽光電系統;「製造業節能減碳輔導」部分,本年度已成立輔導團隊提供電子產業節能減碳診斷及輔導服務。「服務業11類用電場所能源使用管理」部分,經濟部已於102年3月14日公告修正能源管理法第8條「指定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能源規定」, 市府經發局在今年夏季成立團隊訪查11類指定用電場所,即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連鎖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化粧品零售店、連鎖電器零售店、銀行、證券商、郵局、大眾運輸場站及轉運站落實「冷氣不外洩」、「禁用白熾燈」及「空調使用空間室溫不低於 26℃ 」規定之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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