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9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提出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與民進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楊麗環提出的反媒體壟斷法版本。各版本之間最大差異在於行政院以收視率作為評斷媒體壟斷標準,另外2個版本則主張採市佔率。
經過討論,朝野立委認為草案精神應採「抓大放小」原則,避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擴權,同時要顧及媒體言論多元發展,因此達成共識,決定採市佔率作為媒體壟斷與否的依據。
儘管NCC主委石世豪認為市佔率定義有疑義,希望立委們支持行政院版本,但最後仍不敵朝野共識,只能勉強同意接受,相關條文調整與文字修訂將留待30日的交通委員會繼續討論。交通委員會召委李昆澤說:『(原音)市佔率的內容和定義都沒有問題了,但是他現在就是對市佔率又有意見,那剛才他(石世豪)也暫時接受,有什麼比較好的名稱,大家明天還可以做繼續的討論。』
對於朝野初步同意採市佔率作為評斷媒體壟斷的標準,全程旁聽的民間媒改團體表達肯定,認為跨出重要的一大步,但在未完成三讀前,他們不敢掉以輕心,仍會嚴加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