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檢察官開庭竟嘲諷被告:「性侵還喝酒很爽嘛!」
檢察官開庭竟嘲諷性侵案被告:「性侵還喝酒很爽嘛!」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涉嫌經常以侮辱性字眼調侃、戲謔,甚至是怒譙、恐嚇當事人,而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有懲戒必要,在23日建議休職2年並移送監察院審查;但林冠佑的種種誇張行徑,看在執業律師眼裡卻是「根本不適任」。
不僅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曾公佈錄音對話表示,林冠佑根本就是「憤怒鳥檢察官」,而將林冠佑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調查;現在更有律師指出,林冠佑不僅違反《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還經常對當事人「耍官威」,連性侵害這種牽涉人性尊嚴及隱私的案件,都被他拿來當庭調侃、戲謔,根本沒有資格擔任肩負國家追訴責任的檢察官。
曾經是林冠佑蒞庭性侵案件當事人的委任律師表示,當時林冠佑只是該案件的蒞庭公訴檢察官,結果卻在法官還沒到庭前的準備時間,對他的當事人調侃,「很爽嘛!」、「性侵還喝酒很爽嘛!」、「還要不要再喝啊?」甚至連律師都被他拿來當作戲謔對象,當庭問被告,「幹嘛換律師?他不好嗎?換律師有用?會贏嗎?」等與案件無關的嘲弄字眼。
該律師表示,林冠佑在法界早就「如雷貫耳」,幾乎在台北打刑案的律師都知道這號人物,也都曾經被他羞辱過;這次被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休職2年並移送檢察院審理,他認為,只是遲來的暫時性正義,如果未來還是讓他繼續回任檢察官問題可能還是會繼續存在。
對於林冠佑爭議問題,有林冠佑在司法官訓練所的同期檢察官指出,可能是因為林冠佑太嫉惡如仇才會在法庭上有失控演出;根據他與林冠佑一起受訓時的經驗,他認為,林冠佑其實非常熱血、積極,可能是用錯方式表現,才會引發相關爭議。
就上述相關報導內容,記者曾多次致電台北地檢署進行查證,但北檢行政人員表示,發言人在開會無法接受訪問,對於林冠佑相關爭議他不清楚、也沒聽過,而林冠佑本人目前還在美國,因此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