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再扣我漁船 漁業署籲勿超限作業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13 年前
屏東琉球籍漁船瑞明發號今天(21日)上午7時,被日本海巡船認為侵入日本領海,加以扣押。漁業署表示,目前雙方正在交涉,依照慣例,得繳交約新台幣120萬元(430萬日圓)的擔保金,才能放行。漁業署也呼籲漁民,在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後,雙方執法轉為嚴格,漁民得特別留意,不要超限作業。

漁業署副署長陳君如表示,根據初步瞭解,屏東琉球籍漁船瑞明發號是在距日本石垣島東方41浬處、台灣暫定執法線外17浬,被日本海巡船扣押在海上,作業範圍已超過台日漁業協議。這已經是台日漁業協議簽署後,第二艘台灣漁船遭日方扣留。

陳君如也分析,由於在釣魚台附近作業的台灣漁船,多使用延繩釣作業,魚鉤一放下海,可以長達百公里,再加上魚鉤順著海流飄,就容易超過執法線以外。漁業署也特別呼籲,在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後,雙方執法轉為嚴格,漁民得特別留意,不要超限作業。陳君說:『(原音)我們也要呼籲漁民,簽署台日漁業協議以後,日本地區的琉球漁民,對日本政府的壓力蠻大的,我相信日本政府在這個海域的執法強度,也會像我們的海巡署一樣,執法強度也會提高,就是要謹慎,不要心存僥倖,在可作業的水域作業,確保自己的安全,減少意外狀況的發生。』

為讓扣留漁船能被釋放,目前家屬也正在籌措保釋金和漁獲罰金共430萬日圓,約新台幣1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