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重球受訪指出,民營電廠(IPP)中,國光、森霸、星能、星元電廠已和台電修改購電合約,並回溯自去年12月1日生效;另外,嘉惠、長生及新桃電廠僅剩程序問題,目前正進行董事會同意及換約事宜。
他說,7家燃氣電廠合約年限不一,以民國100年模式,推估降下來的資本費率,總計台電可省下新台幣198億元。
黃重球表示,麥寮汽電、和平電力兩家燃煤電廠認為燃煤產生電力為基載電力,攸關供電需求,因此至今對降價要求不妥協。
他強調,必要時將請能源局介入協處,希望主管單位能對IPP業者有所定位及作為。
因IPP業者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購電費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3月13日決議,對麥寮、和平、長生、新桃、嘉惠、森霸、星能、國光、星元等9家業者開罰新台幣63億2000萬元,其中麥寮汽電公司被罰18.5億元、和平電力公司13.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