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公告】中工補充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中央商情網/ 2013.04.25 00:00
日  期:2013年04月25日公司名稱:中工(2515)主  旨:補充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發言人:蔡維力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5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9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八德路四段138號11樓(京華城十一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事項報告。

(4)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情形報告。

(5)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本公司可分配盈餘

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董監事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9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截止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達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2)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3)受理期間:102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至102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於請102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提出送達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電話、回覆地址,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4)受理提案處所: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室      地址:105 臺北市東興路12號6樓    

聯絡人:郭莉軒

電話:02-87876791(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6)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1. 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 提案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 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 股東所提議案超過一項者。5. 股東所提議案內容,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以上者。(7)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辦理。(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102年4月21日(星期日)起至102年6月19(星期三)止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4月20日(但因適逢例假日故提前至4月1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召開日30日前寄發各股東,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書,及另依公司法第183條規定會後議事錄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se.com.tw),屆時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如有未收到者,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查詢電話:(02)2746-3797;會後議事錄依公司法規定公告,不另行寄發。(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臺北市東興路12號14樓)。(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及有疑問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746-3797。另依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六)、關於本公司股東會,股東行使電子方式投票將於開會通知書載明行使方式。(七)、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