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進行「公、教、軍、勞、國民年金之提撥與退休給付制度」專案報告。
考試院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公務人員退休金民國111年後,將以最後在職15年平均俸額計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則提出平均月投保薪資,以最高180個月(15年)、144個月(12年)兩案並陳。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時主張,軍公教勞退休金計算基準應統一為12年均薪、廖正井則建議應改為10年。
與會的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年金小組召集人李來希會後受訪時說,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實質不到6成,且為什麼政務官和法官都是採實質所得計算,公務員卻以本俸1.7倍且用15年平均,軍公教及勞工的改革方案都不一致,缺乏整合。
他說,若改為最後在職10年平均俸額計算,則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