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陸機構 海基會北京代表處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23日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表示,海峽交流基金會駐大陸辦事機構名稱規劃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北京代表處」,其他城市為辦事處。

陸委會表示,將會進一步與陸方的名稱進行確認。

陸委會重申,兩岸並非國與國關係,兩會辦事機構也非使領館,不會有核發簽證的功能。

對於辦理旅行證件的功能,陸委會表示,雙方正在商談中。雙方同意在便利兩岸民眾往來的前提下,務實考量,並會研議可行方案。

相關人士表示,所謂辦理旅行證件功能是指不涉及護照的台胞證加簽,以及核發大陸居民來台通行證等。

至於兩岸兩會

(海基會和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第9次會談,陸委會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後續服務貿易協定已完成初步商談,雙方還需對協定文本及市場開放清單進行檢視和核對,待雙方確認後,會儘快交由海基會及海協會協商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