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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六市全臺首座農地變更供煤氣容器儲存場今天正式啟用

大成報/ 2013.04.20 00:00

( 大成報記者張立明/雲林報導 )

全台首座農地變更編定為特種途─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場,於今(20)日下午2時,在斗六市重光里重光路2─51號,由雲林縣消防局長楊毓麟、斗六市長謝淑亞、市代會主席許百芳、立委劉建國、立委李應元、縣議員王又民、縣議員周秀月及義消幹部等人共同剪綵後正式啟用。今後有關民生用途瓦斯業者對於液化煤氣的儲存,將可遵循此模式辦理建造合乎法令規定的置放場所,不必再為躲避稽查而東放西藏的困擾。

在此之前,斗六地區並無合法之瓦斯容器儲存場所,業者僅能將瓦斯容器儲存於上游分裝場之容器儲存場所內,造成業者許多不便。根據消防法令規定,瓦斯行儲放之液化石油氣,總儲氣量不得超過128公斤(以常用家用瓦斯桶20KG裝,即不得超過儲存7支),其規定之數額實不符合各瓦斯行每日的營運需求,多數業者長期以來為此非常困擾,束手無策;但礙於嚴峻法令,亦只能徒呼無奈。

雲林縣斗六市某瓦斯行,曾於於99年4月11日,因違規儲存液化石油氣容器而發生火災,造成多人受傷案件。瓦斯行業者張慶熒先生(瑞茂液化煤氣行負責人)有鑑於此,為防杜類似災害再次發生,請求雲林縣政府及消防機關的輔導,經過地方及中央相關單位、民意代表等多次跨部門協調會議,克服諸多困難,終於完成雲林、亦是全省首例合法之農地變更編定為特種目的事業──供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使用。

此一由業者興辦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場所得以竣工,並經各相關單位完成檢核工作,除了有利本縣液化石油氣容器安全管理之實施之外,同時可解決長期以來業者無法在當地取得合法液化石油氣容器儲存場所,而違規儲放於住宅區或商業區內之問題。有助於防止重大災害發生,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於未來液化石油產業實施液化石油氣容器安全管理將有正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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