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04/192.公司名稱:惠光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第四季關係人交易之應付款自結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達20%以上,說明如下:本公司101年第四季關係人應付帳款申報自結數與查核數之差異19,210仟元,其中15,805@仟元係會計師將應付帳款-關係人與非關係人合併表達於應付帳款,另3,405仟元因屬應付@佣金非屬應付帳款性質,經會計師查核後轉列應付費用。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差異原因並發布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