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會長陳曉宜昨接受本報訪問時說,問題的關鍵點應在於媒體播出「我是歌手」的時間是否過長,有沒有「新聞節目化」,或不符比例原則,違反新聞專業自律原則,如此的說法顯然是在避重就輕。難道,新聞造假抹黑不用理,報導時間過長才要管?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麼?
造假抹黑 悖離新聞專業
再者,《中天》新聞當天晚上根本沒有全程Live轉播《我是歌手》節目,新聞時段名稱也維持正常,但《自由時報》在頭版標題中,卻將《中天》與《東森》新聞並列,甚至還將《中天》擺在更顯著位置,無疑是標準的「標題殺人法」。然而,記協也刻意漠視此一顯而易見錯誤,略而不提,令人無法接受。
標題殺人 刻意略而不提
還記得不久前,旺中集團在中嘉併購案、黃國昌事件和反媒體壟斷等時,面臨鋪天蓋地的挑戰聲浪,當初屢屢站到第一線質疑旺中集團的記協,這次是否有用同樣嚴厲標準,來嚴格檢驗《自由》報導及其動機、目的?
陳曉宜既是記協會長,但同時又身兼《自由時報》記者。難不成她質疑旺中的時候是記協會長,等到要檢驗《自由》報導時又變成自由時報員工?如此身分錯亂,豈不淪為護航特定媒體的打手或傳聲筒。
陳曉宜說,媒體之間應要互相監督,不要惡鬥。問題是,這次誣指「中天新聞整晚直播中國節目」的是哪個媒體?難不成《自由》可誣指,《中時》回應就是惡鬥。這場「媒體公正人」現形記,真是讓人受夠看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