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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雨:投保中心求償訴訟案第二審判決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12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98年度金字第21號當事人:本公司及前董事、財務部協理等人2.事實發生日:102/04/1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資人保護中心以九十四年度本公司及夆典公司相關經理人違反證券交易法而向本公司及其他同案被告求償新台幣貳仟肆佰壹拾貳萬伍仟貳佰玖拾元。4.處理過程:與律師研商後,將依法提起上訴。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業務一切正常,本公司仍將繼續努力經營,維持財務業務穩定正常發展。目前尚不致對本公司產生重大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案並非本公司主動發起,對循環交易內容並不知情,實質上本公司亦屬受害人。本公司將會在繼續進行的訴訟程式中為所有股東的權益努力、負責,絕不會損害股東及員工、公司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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