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考績委員會規定,交通部和其部屬機關所有員工人數,考績甲等的人不得超過總人數的七成五,換句話說,一定會有人拿到乙等的考績。
陳純敬說,員工考績若改為乙等為基準,員工表現優秀,考績就可以往上打到甲等,表現不好就打丙等。
陳純敬也轉述部長葉匡時昨日在部務會報對交通部同仁分享的內容,「太多的記過會造成員工對工作的推諉;太多的鼓勵會讓員工沒有理想性。」
陳純敬說,如果動不動就對員工記過處分,員工會因為擔心被記過,面對工作時就不願積極處理,「會變皮」;如果給員工過多的獎勵,記功就變成「利益」。
一名交通部基層員工表示,主管打考績還是以工作能力、內容、態度、熱誠做判定,很多在基層服務的員工是很辛苦的,如果因為考績制度的規定,一定要有員工要被打乙等,這樣對基層認真的員工是很不公平的。
陳純敬認為,很多企業沒有功過的制度,但也管理的很好,交通部會進行檢討,未來交通部在打考績和記功過時,會更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