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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好 就被盯 50萬店剉咧等

中時電子報/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3.04.12 00:00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營業稅法修法,連鎖加盟、規模大的美髮業、溫泉澡堂等沐浴業與計程車業首當其衝,無法再享低稅優惠;已被國稅局列為重點「輔導」對象的人氣小吃店,課稅法令也更明確化。

據財政部統計,全台企業共約一二九萬家,一年營業稅稅收二千九百多億元,其中近四成、約四十九萬家沒開發票,是由國稅局查定計算營業額。修法後,全台近五十萬店家「剉咧等」,未來如果生意好、名聲響、營業額大,國稅局可能就會找上門。

財政部長張盛和強調,此次修法「完全不是為了稅收」,主要是因應經濟型態不同,為讓稅法與稅制更健全、更合理,看企業的營業「性質」與「能力」,要求開發票。

張盛和表示,開發票不一定會增加稅負,因為開發票後,收入可以扣掉進項(費用與成本),如果生意不好,稅就可少繳。況且,開發票的好處很多,有利企業進行內稽、內控。例如連鎖加盟的飲料店,單店規模雖不大,但分店數多,企業總部利用發票制度更能掌握各分店的實際狀況。他指出,此次修法只是明定法源,不會大規模要求所有店家都開發票,一定會根據每家企業、店家的實際狀況來輔導。如果規模小、營業性質特殊,開發票有困難,不會要求一定要開發票。

財政部官員說,現行法令中,因營業性質特殊免開發票的企業包括理髮業、沐浴業、計程車業等。澡堂等沐浴業、連鎖大規模的計程車業比較少見,未來大型知名理髮業,如全台擁有二三五家分店的「曼都髮型設計」等連鎖美髮店,恐難再享低稅優惠。

官員解釋,過去收銀機不普及,不少理髮店是一人經營,要求雙手經常是濕濕的理髮師親手開發票,有些強人所難。但現在美髮業經營規模愈來愈大,每位客人動輒消費上千元,若仍免開發票,比部分賣豆漿、鹽酥雞等小吃的店家稅率還低,有違賦稅公平。

財政部早就訂出規範,認定規模大、有開發票能力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便當店等人氣小吃店,排除其為營業性質特殊的店家,必須開發票。修法後,相關規定將更明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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