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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身分證年限隔期再戰 王郁琦:只希望大家有公平對待

NOWnews/ 2013.04.11 00:00
記者陳思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不過因在野黨立委霸占主席台、強力杯葛,最後後決議延期再審。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表示,修法並非獨厚陸配,而是希望大家獲得公平的待遇。

根據陸委會提出的修正案,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年限,將由6年改為4至8年,依親居留連續滿3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得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1年且在台灣居住335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居住270日以上,或連續居留滿5年且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者,得申請在台定居。

對於在野黨批評陸配取得身分證免考試的部分,陸委會參考外籍配偶「歸化測試」制度,增訂大陸配偶於申請定居時須通過具備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希望能讓大陸配偶儘快適應在台生活,深入了解台灣民主政治等多元價值。

最後,為了保障已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配偶的權益,訂定過渡轉換機制,適用新制的大陸配偶,可在台居留滿4年後取得身分證,但每年在台居住183日以上者,仍可試用現制,但必需在台居留滿6年後才可取得身分證。

對於這項規定,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民進黨仍維持「生活從寬、身分從嚴」的立場,陸配取得身分證後權益、義務都會有變化,到時可參加公職考試,擔任公職,對國人權益會產生一定的衝擊,因此是否放寬絕對要審慎審查。

此外他還指出,外配取得台灣身分證,必需要放棄原有國籍,但陸配並沒有這樣的做法,用「追求公平」來檢討此修正案,本身就已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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