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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力美修改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發行條件

中央商情網/ 2013.04.08 00:00
日  期:2013年04月08日公司名稱:新力美(6507)主  旨:本公司修改102/3/27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發行條件發言人:廖光陽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8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300,000,000元整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整,預計募集資金新台幣600,000,000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百分之十,計3,000,000股供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總發行新股之90%,計27,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所募得資金用以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發行條件、訂價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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