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呂先生表示,機車失竊已8年之久,且早已忘記此事,還一度懷疑詐騙集團電話,後來證實報喜的確實是警察。他說,八年前機車買不到2年,某天在苗栗縣頭份鎮市場買菜,將機車停在路旁,買完東西出來,機車就不見了,報案之後,原想應該不久就能找回,沒想到報案數年均無消息,心中已有被解體、找不回來的最壞打算,幾年來,也確實毫無機車下落,如今竟能找回失車,讓呂先生感到非常高興。
經查廖姓嫌疑人稱數年前在頭份租屋時,屋主表示門口有輛機車沒有號牌,請他協助清除,廖嫌眼看機車還能使用,竟將機車運走後更換鑰匙自行使用,因平時均在山區使用,數年來竟也未被發現。廖嫌稱當初一時貪念如今遭警查獲移送深感後悔。
竹南分局分局長蘇天從表示,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行違法之事,亦呼籲民眾,隨時提高警覺,加強居家安全,車輛要加鎖,住家附近發現行跡可疑攜帶行竊工具逗留者,請立即報警處理。以避免成為歹徒覬覦的對象。
第一層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