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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費高漲 民團籲分區定價

立報/本報訊 2013.04.04 00:00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雖然政府實施保母費用補助政策,但在保母自行漲價的情況下,兩相抵銷,補助形同虛設。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各縣市政府可比照台中市分區定價模式,才能讓民眾享有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政府自民國97年4月1日開始實施保母費用補助政策,透過社區保母系統補助每位幼兒3,000元,希望達到平價優質保母托育目標。劉毓秀表示,多年來,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一直呼籲政府應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接受系統管理的保母收費價格分區訂立標準,以減輕家長負擔,但政府放任市場機制決定保母價格,造成許多保母自行漲價平均已將近3,000元,早已吃掉政府的補助。依據兒童局統計,97年4月1日到101年,政府共補助保母托育費用21億4千萬元,家長卻仍然無感,補助形同無效。最低生活費訂價 不可行劉毓秀指出,在3月份時,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開「居家制度管理問題專案報告」專案報告,兒童局答覆立委:保母未來收費標準將以各縣市最低生活費1.3倍為原則。劉毓秀分析,如果依照這個原則訂價,台北市托育收費標準將達每月19,000元,新北市約為15,000元。新聞傳出後引發家長一陣恐慌,一來是,部分縣市收費價格將高於現況;二來以各直轄市、縣市最低生活費1.3倍統一訂定保母費用,不僅令人不知背後道理何在,也無法顧及各直轄市、縣市轄區的城鄉差距,毫無可行性。政府可參考台中模式4月1日台中市政府率先公告「台中市協力保母在宅保母各區托育收費之基本費用參考值」,明訂該市各區保母收費上限,即日起實施。台中市政府依據社區保母系統資料,擬定各區收費基準,並於邀請專家學者及各界代表充分討論後,始拍板定案。根據新政策,台中全市29區的每月保母日托收費幅度在1.2萬元至1.4萬元之間,其中,大部分區(共21區)為1.3萬元(共12區)與1.25萬元(共9區)。扣除中央政府補助一般家庭保母費3,000元,以及台中市政府補助3,000元,台中市一般家庭只要月付7,000元,完全符合平價托育之精神。劉毓秀表示,民國101年,台中市0到2歲幼兒為51,679名,其中送托幼兒佔4,268名,扣除親屬保母約20%比例,約3,400名幼兒的家長將可因此受惠。如此政策將能讓更多家庭有能力送托,使受惠幼兒數增加,也讓保母有較穩定的收入和更多就業機會。劉毓秀分析,如果要讓全國各地家長都能受惠,中央政府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參考台中市作法,妥為研議並執行「補助+定價+管理」三合一的普及平價優質保母托育政策。同時也建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討財政支出,集中資源,用來推行普及平價優質托育服務,協助人民兼顧工作與育兒,才能有效解除低生育率國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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