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中心2F集會堂)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一年度決算報告。
3.一○一年度財務報告。
4.資金貸與他人及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5.大陸投資報告。
6.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7.修訂本公司「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報告。
8.採用IFRSs開帳時對累積盈餘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影響報告。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一○一年度決算書表。
2.承認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3.修正「公司章程」案。
4.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
東常會議案。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
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股東提案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24日起至民國102年5月5日
下午五時止﹝以送(寄)達為憑﹞
受理提案地點:本公司財務部高雄市岡山區興隆街600號。
(二)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書面提案及其他相關
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40日(102年5月16日)前召開董
事會審查,審查通過之議案應列為股東會議案載明於開會
通知,並依法公告。
(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