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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館採購殺半價 出版界叫苦

中時電子報/林欣誼/台北報導 2013.03.27 00:00
文化部長龍應台指台灣人平均一年只讀兩本書,引起討論,但出版界近日另一熱門話題,是圖書館採購制度。今年度台北市立、新北市立圖書館的採購案,由同一廠商分別以五二折、五一折得標,創歷年新低。天衛、小魯出版社出版總監沙永玲呼籲出版界,聯合遏止這樣不合理的搶標行為。  沙永玲籲遏止 否則苦果自嘗  公立圖書館採購書本長年來以「折扣標」公開招標,廠商以最低折扣者得標。也就是,誰幫圖書館用最低價買到書,就可得標。五一折得標指的是圖書館以書價的五一折採購到書。沙永玲直言:「低價搶標的苦果,由出版業共同承擔。」  她指出,圖書館採購以折扣數最低為決標依據,導致得標廠商對出版社不斷殺價,對不願以此折扣價供貨的出版社,惡意刪除或拖延訂單,再向圖書館稱缺書必須換書,「吃虧的將是讀者。」  長年符咒套死 如何振興產業  聯經出版發行人林載爵也批評,圖書採購的「折扣標」制度有如一道長年的「符咒」,更與政府高喊要振興出版產業、扶助獨立書店的口號抵觸。  他表示,今年度大部分出版社都不願意以這麼低的採購折扣供書,「可以預見政府花了大筆預算卻買不到好書,真是自食惡果!」  圖書館是出版業重要一環,特別對專營童書、教育、學術書的出版社而言,圖書館與學校採購占訂單的六到八成。目前台灣出版社批發新書給書店通路經銷商的價格約六折,雙北圖書館今年的採購折數遠低於此,出版社實在無法承受。  書是文化商品 應採最有利標  因此,約一五○家出版社與經銷商組成的「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三月初針對圖書館採購流程,發函給由圖書館從業人員組成的「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函中建議,希望圖書館提早將採購書單公布於網站、嚴格把關缺書證明等。  事實上,重點還在於採購模式的改變,函中建議,希望改以「共同供應契約」或「最有利標」採購。「共同供應契約」指不同的機關若有共通需求,可簽訂共同契約,請廠商與業者議價。「最有利標」則將投標廠商的折扣、缺書率、以往承做經驗等都納入,作為評分的考量。  出版業與圖書館採購間的矛盾,存在多年。時報出版業務總監、圖書發行協進會秘書長陳慶文表示,這次事件重點不只是採購模式,凸顯的更是政府對文創產業的態度。「圖書是文化商品,不像一般器具可列出大小、材質規格,請廠商報價、以最低價得標。若以這種方式採購圖書,對創作是一大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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