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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告孫沒繳租 香酥鴨名店恐熄燈

自由時報/ 2013.03.21 00:00
月租1萬5千喬不攏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彭健禮/苗栗報導〕賣香酥鴨、客家小炒、肉包而名號頗響的苗栗市中央飯店,是有76年歷史的老字號飯店,不料卻為了每月1萬5000元店租,祖孫三代對簿公堂,苗栗地院判高齡97歲的第一代創辦人張福淵勝訴,可收回房屋,飯店將於1個月後遷出現址,第三代傳人張堂煌昨氣憤地說「很灰心,不想做了!」

孫氣到說不想做了

法官調查,創店的張福淵育有4子2女,民國26年創立中央飯店,一開始在大湖經營,56年搬到苗栗市中正路42之1號現址,69年退休交給長子張昭雄經營,70年間,張昭雄將飯店遷到中正路102號,78年交由第三代即張昭雄的長子張堂煌接手。

91年,張福淵收回房屋(指中正路102號),把該處地點交給么子張達滿經營補習班,並同意把飯店搬回現址,且張昭雄須按家規,每月給付1萬5000元租金給父親做為安養費,但隔年3月,張昭雄就停止給付租金,張福淵97年寄發存證信函催收租金,去年更終止租約,同時向法院提出訴訟。

苗栗地院簡易庭判張福淵勝訴,張昭雄、張堂煌不服上訴,指當年由張昭雄以飯店盈餘支付購屋款項,為盡孝道才同意以張福淵名義,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但法官審理認為,雙方租約既已停止,張福淵的子孫自屬無權占用,駁回上訴。

張福淵的委任律師江錫麒,昨與法院人員到場履勘指出,張福淵身體硬朗,會提起訴訟是基於自由意志,但張本人不願對此事表達太多意見;雙方協調後,初步訂於1個月後完成遷出作業。

「他們以前是吃這棵老樹果實的,現在還要回來爭,斬老店的根!」51歲的張堂煌昨氣憤地說,他父親接手老店後,讓飯店成為70年代苗栗生意最好的店家,「我爸爸奮鬥60多年,很辛苦的拉拔這些叔叔長大,可能有的人在外面生活不好,就回來慫恿我祖父。」

張堂煌說,會在期限內搬走,為了永續經營,會尋找搬遷地點重起爐灶。

張福淵4年前也曾控告長孫張堂煌,在中央飯店現址經營,涉嫌竊占土地及建物,最後獲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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