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債母還 母抱骨灰哭趴地院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楊雅民/綜合報導〕「媽媽快撐不下去了!」婦人彭桂英與獨子相依為命,兒曾向「裕融企業」貸款買車,貸款期間不幸意外亡故,彭婦不懂「拋棄繼承」,自己又因車禍喪失謀生能力,只靠每月3000元老人年金過活,但屋漏偏逢連夜雨,債權人查封扣押她的帳戶及住所,連年金都不能領,生活陷入絕境,她昨抱著兒子的骨灰罈到新竹地院,請法官主持公道。

查封房屋 連年金都領不到

新竹地院民事執行處庭長謝永昌說,老人年金是社會福利,依法不得為扣押標的物,這部分將再瞭解,並協調事務官與債權人洽談,看是否願撤銷強制執行。裕融企業昨回應,該案溝通過程可能有誤解,將「馬上撤銷查封」,並取消凍結帳戶,且已指派法務人員向彭婦說明。

裕融將撤銷查封 取消凍結帳戶

至於這筆債務怎麼辦?法界人士指出,民法規定,拋棄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本案彭婦於99年得知其子生前有這筆債務,未在規定時間拋棄繼承,仍須償還這筆錢;但婦人可針對拋棄繼承的時間點認定,提出異議之訴,若有足夠證據,或許可翻盤。

67歲的彭桂英說,她年輕時就離婚,與獨子相依為命,後來兒離婚在外,95年回家看她,卻在洗澡時一氧化碳中毒亡故,兒身無分文,沒留下遺產,她從此孤零零一人,做泥水工為生。

不料,99年她卻接獲新竹地院竹北簡易庭通知,告知兒生前向裕融企業貸款買車,尚有24萬元未清償,她不知兒有買車或車貸,也不懂為何亡子的欠債要算到她頭上,未加理會。

兒買車欠24萬 母遭追討50萬

彭婦2年前車禍,失去工作能力,只能靠老人年金過活,去年底,債權人連同欠款與累計利息等,向她追索約50萬元,要她選擇一次付清或按月還5000,否則查封房子,但她無力償還。

沒想到今年農曆年前,彭婦的銀行帳戶全被凍結(有9萬多元),害她連老人年金都不能提領,過年後不久,她唯一的財產即湖口的房子也遭查封。

彭婦生活陷絕境,昨到兒子靈前上香後,抱著兒的骨灰罈與遺照,到新竹地院門口,高喊「司法不公!」也對骨灰罈哭訴「媽媽快要撐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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