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3年03月15日公司名稱:光寶科技(2301)主 旨:本公司代子公司寶源公司公開收購建興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發言人:朱崑城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2/03/152.公司名稱:寶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代子公司寶源公司公告公開收購建興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公開收購期間已屆滿6.因應措施:說明如下7.其他應敘明事項: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民國102年3月15日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寶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源公司」)3.公開收購人之所在地:台北市瑞光路392號22樓4.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建興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興電子」)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建興電子普通股6.公開收購期間:民國102年1月31日~民國102年3月15日7.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收購條件已經達成。公開收購人寶源公司公開收購建興電子普通股股份,截至民國102年3月8日累計應賣股數83,082,417股,已超過預定之最低收購數量81,542,619股(約建興電子於民國102年1月31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8.89%);另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業於102年2月22日以公製字第1021360085號函不禁止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人寶源公司與建興電子事業結合;且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US Federal TradeCommission)於102年2月26日以信函通知提前終止等待期間,而准予結合,故本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寶源公司之受委任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2年3月8日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6條第2項規定,代寶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並於102年3月11日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8.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於公開收購期間,(1)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468,912,073股。(2)實際成交數量:468,912,073股。9.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1)時間:公開收購期間屆滿(102年3月15日)後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即102年3月22日前(含102年3月22日)),將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2)方法現金對價支付方法:受委任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於取得公開收購人所支付之公開收購價款後,將該等價款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銀行帳戶,或應賣人提供之銀行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轉讓之即期支票支付公開收購股份之價金,由受委任機構以掛號郵寄至應賣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之通訊地址。前述之現金計算方式,以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現金對價新台幣32.75元之數額,扣除證券交易稅(應由應賣人負擔,千分之3)、證券交易所得稅(若有)、集保手續費(NT$20)、券商手續費(NT$20)、匯費(NT$10)或郵資(NT$25)及其他相關費用後之淨額(四捨五入至「元」為止)。若股東應賣所得股款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證券交易所得稅(若有)、銀行匯款費用或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者,參與應賣之股東將無法收到應賣所得股款。(3)地點: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應賣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之通訊地址。10.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1)時間:公開收購期間屆滿(102年3月15日)後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即102年3月22日前(含102年3月22日))。(2)方法:應賣股份已撥入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5720-036-6210)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3)地點: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4樓。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