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在台南新化區發現白骨命案,檢警調查,王澤濬疑與22歲陳姓女子有感情糾紛,找來友人王元平6月開車載她到山區毆打後獨留荒野。陳女死亡後被民眾發現白骨,經DNA檢驗確認死者身分。一審判王及友人均依殺人罪各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今宣判,均改判15年。
根據檢警調查,王澤濬與陳女在2021年7月透過臉書結識並交往,兩人曾同居數月,但在2022年3、4月間分手。王澤濬對陳女在交往期間劈腿他人心生不滿,遂與友人王元平聯絡,計畫將陳女約出談判。
同年6月5日,王元平在臉書假冒身分邀約陳女到台南遊玩,陳女不疑有他前往赴約。王元平開車載陳女至台南新化其住處附近山區,並讓陳女與王澤濬進行視訊通話。兩人對話中發生口角,隨後王澤濬指示王元平教訓陳女並奪走其手機。王元平遂持撞球桿毆打陳女腿部及身體多處,致其無法站立。
王澤濬得知陳女負傷倒地後,指示王元平將其棄置山區不顧而去。翌日,王元平返回現場,發現陳女尚有氣息但已無力脫困,仍與王澤濬商議決定將其遺棄於該處,最終導致陳女傷重不治身亡。直到7月12日,有鄰地地主經過案發現場,發現白骨遺骸並報警處理。經相驗及DNA比對,確認遺骸身分為失蹤多時的陳女。
台南地檢署隨後依殺人罪嫌起訴兩名王姓嫌犯。一審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兩名被告犯後態度不佳,未曾向死者家屬表達歉意或進行賠償,亦未見悔意,遂依共同殺人罪各判處無期徒刑。
但二審合議庭考量兩人犯後雖有賠償,然未達成和解,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兩人各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