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裡反 一民營電廠罰鍰減2∕3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公平會這次重罰九家民營電廠,雖創下成立以來的最高罰鍰,但卻未裁處最高金額罰款。公平會表示,這九家業者雖未申請「寬恕政策」,但公平會在衡量罰款時參考了「寬恕政策」精神,讓一家配合度最高的電廠,減罰三分之二的罰鍰,另三家各減罰三分之一。但公平會堅不透露是哪幾家供出實情。

公平會主管透露,或可從各家售電總金額去比對罰鍰數字,就可知哪幾家IPP是配合度較高的業者。

公平會製造業競爭處處長張恩生指出,此案屬於情節重大案件,由於違法行為嚴重影響市場競爭秩序,公平會依據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實施的公平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得對違法事業處「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十%以下」罰鍰,不受原罰鍰最高二千五百萬元的限制。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說,若依九家IPP前一年營業額一千二百億餘元計算,最高十%的罰鍰,總金額將達一二二.七億元,但最後考量各業者市場地位、危害市場程度、已為損害進行的補救措施,再參考各家營業額等因素,斟酌罰鍰額度為六十三.二億元。

此外,在決定罰鍰金額時,也使用到「寬恕政策」精神,針對調查過程中,配合度較高、提供較完整資料,或陳述內容有利於案情突破的業者,特別依配合程度減輕罰鍰。

張恩生解釋,九家IPP雖在阻撓台電調整容量費率的過程中,分工合作分享資訊,但就售電合約內容上,各業者還是互相競爭、各有不同利益,公平會因此針對這些業者間利益衝突、相互矛盾之處,遊說各業者提供資料,儘管仍有業者從頭否認到底,但部分業者眼見無法繼續隱瞞,願意提供各項會議資料,讓公平會得以一一進行資料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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