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命題究竟要以續建或停建為主,引發朝野激辯。不過,根據公投法規定,倘若立法院提出公投案,不必經由公投審議會處理,可直接交付中選會進行公投。
中選會主委張博雅昨天表示,立法院任何公投提案,中選會只會接受,命題內容與中選會無關。主管《公投法》的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則強調,既然公投要否決現有既定政策,就屬「複決」,因而命題要與現狀不同才有意義,當然也不可能正反命題兩案並陳,「因為反對現存政策的命題只有一種」。
曾多次參與公投案審查的蕭全政昨解釋,依照複決精神,這次公投應採取「核四停建公投」而非「核四續建公投」。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也直接否決公投提案為「續建」的可能性。她指出,根據《公投法》規第定,公投案有創制與複決,既然核四是既存的重大政策,就屬於「複決」,因此命題一定要「改變現狀」才行。
至於有人建議是否在公投時可正反兩案並陳,黃也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公投複決案,就是要否定現況,現況只有一種,不可能出現兩種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