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投法規定,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而至今年一月底,廿歲以上國人有一千八百卅餘萬人,停建核四公投案至少要有九一五萬人參與投票,且逾四五七.五萬人同意,才算通過。但過去六次全國性公投在綁大選的情況下,均因跨不過投票率門檻而被否決。~自由時報2013年 2月26日頭版頭條
依公投法規定,投票人數須達全國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而至今年一月底,廿歲以上國人有一千八百卅餘萬人,停建核四公投案至少要有九一五萬人參與投票,且逾四五七.五萬人同意,才算通過。但過去六次全國性公投在綁大選的情況下,均因跨不過投票率門檻而被否決。~自由時報2013年 2月26日頭版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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