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存虎去年1月遭人檢舉女兒王燁5年吃空餉人民幣10萬元而被免職,但最近有網友爆料,楊存虎僅遭免職2個月就復出,在山西省忻州市擔任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兼黨組副書記。
山西當局對外稱,楊存虎的任用「符合幹部任用有關規定」,引起大陸輿論譁然。
新華網最近一篇報導指出,這樣的處理結果,分明告訴民眾,濫用職權的縣太爺,付出的成本代價僅相當於「離崗(職)休息」2個月。用網友的話說,小學生考試作弊,處分也比這個重吧?
文章認為,德才兼備是幹部任用的基本準則。對「問題官員」不是要一棒子打死,也非絕不能復出,但像楊存虎這樣濫權卻「處罰基本略等於無」,當地政府還大談任用過程「符合規定」,顯然是本末倒置,也讓有關「規定」缺陷暴露無遺。
文章強調,濫用職權卻閃電復出,對「問題官員」本人來說,獲利大、但受懲罰的成本極低,甚至連「緊張一陣子」都談不上;對其他官員來說,會覺得「權為已所用」也沒什麼大不了。
報導指,此事更大影響是動搖民眾對政府的信心。
文章說,像楊存虎一樣閃電復出的「問題官員」絕非個案,這顯示幹部問責制度的漏洞;「問題官員」閃電復出現象,與民心背道而馳,動搖執政基石,應重視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