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酒駕 馬:超過酒測者立即移送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項程鎮/綜合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對酒駕防制說出重話,強調超過酒測者就立即移送,「警方與檢方最多有24小時時間,讓酒駕者失去24小時自由,現在就可以做」;馬也主張對酒駕者施以「預防性羈押」,若有人質疑違反人權,「聲請釋憲好了!」在憲法法庭上,「我都願意出庭,為這個辯護」。

至於酒測標準如何重新規範、預防性羈押如何落實,馬總統表示,由法務部、交通部與內政部研擬配套措施,最慢2月底完成相關方案。

馬昨與道路安全、反酒駕團體座談,馬表示,台灣車輛很多,每個開車的人都操控一個殺人工具,如果此時還要保護酒駕者的人權,而沒想到被酒駕者傷害的人,「這是政府在殘忍,對這些被害人殘忍」。

馬指出,以嚴格方式遏止酒駕,相信社會可以接受,要讓大家知道,喝酒開車是危險的事,「一喝酒就可能被移送,至少將近24小時會失去自由」,同時,不能給酒駕者心存僥倖,必須採取「預防性羈押」,讓酒駕者知道嚴重後果,才會有嚇阻力。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酒駕者的酒精濃度超過一定標準,警方依法需移送檢方偵辦,且依憲法第八條規定,檢警逮捕拘禁、訊問被告最多只能共用24小時,且需在24小時內移送法院審理,陳守煌認為,總統指酒駕「失去24小時自由」,應該就是指檢警共用24小時的時間。

至於總統所提「預防性羈押」,陳守煌表示,法務部也主張對酒駕者進行預防性羈押,相關建議去年已送請刑事訴訟法的主管機關司法院參考,正由司法院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