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重建會表示,為維護受難者親屬及利害關係人權益,101年5月15日重建會由前主任秘書顏久榮率家園重建處同仁陪同原小林村13位失蹤人口親屬代表、法扶律師、蔡松諭委員等檢齊相關證明前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拜會檢察長,希望能讓罹難者家屬更清楚表達,針對同一災難事件,因不同法官分案辦理卻有死亡宣告日期判定不一情況,行政院重建會協調透過檢察官提出撤銷之訴,請求改判,俾讓罹難者家屬財產得以順利繼承,權益獲得保障。
行政院重建會於1月21日接獲失蹤者家屬代表劉女士傳來喜訊,她也特別代表失蹤者家屬們感謝重建會、法務部及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單位的積極協助,除了前因失蹤者家屬或利害關係人不主張,已由檢察官代為聲請之3案,無法再透過檢察官提出撤銷之訴外,其餘10位失蹤人口聲請死亡宣告案,皆獲得改判為98年8月9日,有了圓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