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遭竊保全公司辯無義務賠償 男:繳錢做功德嗎?
NOWnews/
13 年前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的家中勞力士鑽表遭竊,他事後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錄到小偷翻牆進出各約5秒的畫面,他質疑保全並未監看螢幕,才會導致小偷揚長而去。遭竊男子事後提告求償,但保全公司辯稱無義務賠償住戶遭竊損失,法院認定保全並未監看有疏失,判處保全公司須賠償25萬元。
這起案件發生發生在100年5月31日,桃園縣一名鄭姓男子深夜返家時,發現2樓家中遭小偷闖入,包括1只價值20萬的勞力士鑽表和其他金飾都遭竊,鄭男事後調閱監視錄影器畫面,發現當晚8時左右,一名男子翻越社區圍牆闖入,22分鐘後翻牆而出,警方也在現場採集到指紋和鞋印,但至今仍未破案。
鄭男認為當時值班保全並未認真監看,加上社區的紅外線警報系統故障也不報修,才會導致他的財物遭竊,憤而求償40萬元。保全公司質疑鄭男虛報遭竊物品,還辯稱簽約對象是管委會而非住戶,無須賠償損失。鄭男對於保全公司說法不以為然,氣得大罵「保全沒監看還推卸責任,我每月繳管理費付保全薪水,是在做功德嗎?」
法院審理之後,認定保全並未專心監看,且沒報修紅外線系統等,確實有疏失責任,且保全公司與管委會簽約,等於就是和全體住戶簽約,要為住戶遭竊負責。法官依據鄭男提供的鑽表保證書等證據,判處保全公司須賠償25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