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軍官退訓遭求償 國防部:依規定辦理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13 年前
一名蔡姓學生報考大學儲訓軍官團,卻在訓練期間受傷而申請退訓,遭軍方求償相關補助費用與學費,當事人無法接受。國防部今天(21日)表示,蔡姓學生以體位變更為由申請退訓,雖經軍醫院證實是椎間盤突出,但沒有壓迫到神經,所以體位沒有變更,國防部是依規定辦理。

蔡宗岳21日在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舉行的記者會指出,他於2010年報考大學儲訓軍官團,2011年暑假接受負重訓練後,開始出現背部疼痛、雙腳麻木的狀況,但軍方沒有積極安排治療,他只能請假休息。隔年暑假又因舊傷復發,無法全程參與訓練,因受到軍中同袍的冷嘲熱諷及長官的壓力,只好申請退訓。

蔡宗岳表示,經醫院檢查證實是椎間盤突出後,他提出申訴,但軍醫院認為沒有壓迫到神經,不符合體位變更標準,所以仍須全額賠償就學期間所領的相關補助費用共約新台幣31萬多元,讓他不能接受。他說:『(原音)是有詢問過奇美醫院跟外面診所的醫生,他們一致認為說我的臨床反應是有壓迫到神經,但可能是因為神經電傳導的檢查是躺著的,那個角度是沒有壓迫到神經的,沒有那麼容易就檢查出來。』

國防部人次室人培處副處長彭立青表示,假如不符合常備役體位,可以免賠,但蔡宗岳體位並未變更,國防部是依規定辦理。他說:『(原音)假如說是因為體位的變更,還經國軍醫院證明體格未達當初甄選簡章的標準,就是常備兵體位的話,他就要退訓。那有關於他退訓的體檢,他們核定他還是屬於常備兵體位,所以我們才依規定辦這個程序。』

另外,黃偉哲質疑軍方的退訓公文註明蔡宗岳「志趣不合、無繼續參與意願」,這與蔡宗岳是因身體受傷而申請退訓的說法矛盾。彭立青則說,會請核定的權責單位盡快查明,假如有違失,會依規定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