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檢調的疑點,彰化縣府表示,第一次公告招標製作七百萬個環保袋,是以預估參觀燈會人次作為估算,但被立委質疑太浪費,行政處才又重啟製作數量的調整。公開招標條件就已說明,「視實際指定捐款金額依廠商所報單價於指定捐款金額內決標」,即依企業捐款金額多寡及決標單價決定做多少個環保袋。
縣府表示,台灣燈會第一次到彰化舉辦,企業熱烈贊助,才又有三次增購。除原訂一萬個,第一次追加五十二萬個、第二次一百一十八萬個、第三次一萬個,決標金額共六千八百九十四萬多元。
縣府表示,全依法上網公開招標,並採取底價標,單價為卅七點七元。製作環保袋的經費全來自民間企業贊助,因贊助當事人不願公開,贊助的廠商和款項,不能由縣府公布,但都有單據,並納入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