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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勞教實行多年 備受質疑

中央社/ 2013.01.07 00:00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特稿)中國大陸實行多年的勞教制度有可能被廢除,無論其背後動機為何,勞教制度日益受民眾質疑卻是不爭的事實。

新華網報導,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7日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宣布,「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勞教制度在大陸存在多年,卻成為地方政府打壓百姓的工具,其中去年底發生的「郭大軍母親被勞教案」,徹底動搖了勞教制度的合理和合法性。

去年11月底,大陸一名研究生在網路上公開母親因為到北京探望他而遭甘肅省警方強行帶返勞教,事件引起網民憤慨。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郭大軍於當月20日在微博張貼「我的媽媽是勞教犯」的文章,隨即引起網民高度關注和熱議,紛紛聲討甘肅當局。

郭大軍的母親名為趙梅福,住在甘肅蘭州市皋蘭縣,過去20多年來一直因土地問題不斷到北京上訪,曾因此多次被拘留及判處接受勞教。

2012年11月初,趙梅福再次到北京準備上訪,但被郭大軍勸阻後放棄,改為看望兒子。數日後,趙梅福決定返鄉,但12日起與家人失去聯絡。

郭大軍隨後得知,母親準備離開北京時,在火車站被拘捕,因為有上訪前科,被送返皋蘭接受勞教一年。

郭大軍公開母親的情況後,網民大聲討伐,有網民指出:「古代就是進京告御狀也是允許的,當地有關部門真是喪盡天良」。

事發後,網民在微博張貼了不少勞教個案,在在顯示勞教已成為地方政府胡亂拘留民眾、迫害人權的制度,甚至有人提出,應盡快改革勞教制度。

類似郭大軍母親的案件,早已令人質疑勞教制度應否存在。

勞教是指勞動教養制度,1957年,大陸國務院公布了「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目的是「把遊手好閒、違反法紀、不務正業的有勞動力的人,改造成為自食其力的新人」。

1979年11月29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明確勞教制度可限制和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長達1至3年,必要時可延長1年。

隨著大陸社會愈趨開放改革,個人權利意識抬頭,近年勞教制度日漸受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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